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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基金运作进一步规范

  近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业内人士认为,《运作指引》的发布有利于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,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…

  近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业内人士认为,《运作指引》的发布有利于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,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。

  《运作指引》共42条,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、投资、运作等各环节,突出问题导向、风险导向,科学设置差异化规范要求。具体来看,一是强化资金募集要求,明确私募证券基金的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,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,明确预警止损线安排等。二是规范投资运作行为,明确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,强调组合投资,禁止多层嵌套,规范债券投资、场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,建立健全内控制度,加强流动性管理,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等。三是强调受托管理职责,禁止变相保本保收益,明确不得开展通道业务,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、资管产品等规避监管要求,规范业绩报酬计提,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。四是树立长期投资、价值投资理念,规范基金过往业绩展示,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业绩,加强对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。五是合理设置过渡期。针对存量私募证券基金设置差异化整改要求,对部分整改要求给予一定过渡期安排,避免对基金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。

  近年来,私募证券基金行业发展迅速,在服务实体经济、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、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、提高市场定价效率、增强资本市场韧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截至2024年3月末,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达8300余家,管理私募证券基金9.2万只,规模近5万亿元,已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。

  中基协介绍,目前管理规模前4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近80%,管理规模后20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仅约0.15%,行业两极分化较为严重,小、乱、散、差业态仍较为明显,部分机构背离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财”的基本属性,投资运作缺乏必要约束,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,不利于市场稳定运行。鉴于此,有必要加强规范管理,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。

  2023年,私募基金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,行业首部行政法规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发布,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、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。中基协表示,为全面贯彻落实《私募条例》,进一步完善行业规则体系,促进私募证券基金规范运作,协会起草《运作指引》,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行业机构和监管部门意见。协会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,充分考虑行业合理诉求,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优化,较好兼顾了行业规范和发展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中基协还就《运作指引》中提到的基金存续规模、申赎开放频率及份额锁定期、组合投资等市场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和说明。

  例如,为逐步改善小乱散差的行业现状,《运作指引》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规模持续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进入清算流程,市场机构对此反映较多,认为对小规模基金冲击较大。经充分评估后,目前已作出调整:一是明确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,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;二是在触发停止申购后、进入清算程序之前,增加缓冲期,要求“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,应当进入清算程序”;三是给予一定过渡期,将长期低于500万元的起算时间定为2025年1月1日。

  “此次《运作指引》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私募基金领域的监管,对不同产品、不同投资品种、不同投资者采取差异化措施,有助于防范行业风险,促进了行业中长期健康发展。”星石投资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而言,《运作指引》有助于优化行业供给;对投资者而言,《运作指引》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在销售、投资和业绩报酬设定等方面进行了优化,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 (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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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主编T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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